2012年6月13日 星期三

獎金獵人



TuneIn是我每天必用的App, 謝謝科技帶給我們的方便, 打開這個軟體, 你可以連結到全世界的電台, 而且是同步收聽. 如果有想練英文的朋友, 可以直接將美國或英國的電台直接加到我的最愛,  不僅可聽到目前歐美最流行的音樂, 也可知道它們現在在流行甚麼. 相較台灣的英文電台只有一台ICRT, 而且廣告都在賣英文課, 聽了就是令人乏味.

今天的節目裡, 有個媽媽打電話進來一直聊她的兒子怎麼賣毒然後被抓, 主持人第一句就問是被獎金獵人(Bounty Hunter)抓的還是警察抓的? 其實獎金獵人對台灣人是一個非常陌生的行業,在美國也是因為最近有一些實境節目介紹, 大眾也才慢慢了解.

獎金獵人是從美國的特殊的歷史文化背景演化出來的, 早期美國中西部的拓荒時期, 警察對通緝中的犯人都會發照片, 通常下面也會有懸賞金額. 演變到今日, 通緝犯被抓後, 法院會設一個保釋金, 假如沒有親戚朋友保你出來的話, 彷間會有專門的"幫人保釋出獄"的公司, 當然你也要用名下的財產去做抵押, 他們才會用現金來保你出來, 這筆錢也是要還的. 出來之後, 如果你沒按照日期出庭的話, 這些公司為了把錢追回來, 就會出動獎金獵人了.

通常獎金獵人可拿10-20%的保釋金, 獎金獵人在美國境內是合法的, 而且有時候比警察更有效率, 補犯人時也不用念"米藍達警告", 其實他們的年薪相較於他們的風險來講的話並不高, 平均$50,000-80,000而已, 根據一位資深獵人(Bob Burton)的說法, 他們賺的是腎上腺素, 當在逮補犯人時, 他們的腎上腺素會大量分泌, 所以也可以說他們賺的是腎上腺素錢"adrenadollars".

一直對這個職業很好奇, 剛好趁這個機會研究一下, 有興趣的朋友可參考這個網站, 裡面會有更詳細的說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